又是一年“3·15”,食品类消费维权再成各界关注热点。在购买食品、外出就餐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呢?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监管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分析经典案例,“手把手”教消费者识假辨真,提高食品消费意识。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不少见
案例:2014年7月9日,西固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西古中路一宾馆内,发现有人涉嫌无证违法销售保健食品复圆胶囊,同时存在欺诈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保健食品某胶囊132瓶,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销售该产品的相关许可证照及票据。西固食药监局给予当事人警告、责令改正、没收产品并进行了罚款。
很多老年人都有花钱买健康的心理,这些年专门盯住老年人的消费欺诈现象也不少见。特别是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推销保健品时采取处处设置陷阱、巧立名目等手段骗取老年人的钱财。
提醒:中老年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打着试用、送卷、返现、免费体检、组织旅游等旗号的知识“大讲堂”、健康讲座等活动。通常不法商家会以小利诱惑老年人,以便实现非法牟利。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到有资质的保健食品专卖店或者药店购买保健食品,并保留好购买凭证;保健食品的标识为天蓝色专用标识(蓝帽子),与批准文号上下排列或并排;按照自身机体特定需求购买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的基本属性是食品而不是药品,更加不能替代药品;选购适宜于自己食用的剂型。
吃火锅要防病从口入
案例:2014年3月,有市民拨打12331热线电话举报称,甘南路某火锅店回收客人吃剩下的火锅油,提炼后制成红油继续销售。市食药监局稽查分局、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被举报的火锅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经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将客人食用剩下的废油回收后,经过重新提炼加工,制作成新的红油再次使用。因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该店被依法取缔,当事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火锅是很多兰州人较为喜爱的饮食。长期以来,个别不法餐饮商家在炒制火锅底料时存在违法违规添加行为,也有个别商家采购价格较低的劣质食品原料,或有一些商家菜品清洗不彻底……这些行为都将不同程度地损害到消费者身体健康。火锅店,一直是食药监部门餐饮服务监管中的重点领域。
提醒:在外出吃火锅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等级为“笑脸”的店就餐,不选择卫生条件差的小餐饮单位。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杂摆放,防止交叉污染。涮烫肉产品、水产品时,需煮熟煮透,同时要严禁食用河豚鱼和毒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份的食物。当发现有餐饮食品问题时,保护好认为存在食品问题的饭菜原状,并记得索要就餐相关凭证。
细看商品标签识别问题食品
案例:2014年9月,西固区食药监局接到举报称,在一家大型超市内购买的某休闲食品,生产日期为2013年10月26日,该食品保质期九个月,该食品已过保质期一个月有余。经查,举报属实,监管部门对超市给予行政处罚。
与“康师傅”外包装相似的“康师博”、“康帅傅”……从检查整治情况来看,假冒食品、过期食品、无证食品时有发现。选购食品时,消费者常常被食品包装上让人眼花缭乱的食品标签弄得云里雾里。学会正确解读食品标签,可以为自身的饮食树立一道屏障。
提醒:遇到以下几类情形,消费者需多留意。一些包装精美但食品厂址、厂名含糊不清,未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大包装食品化整为零,分解为小包装,小包装不标明产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过期食品外包装拆除后当作零散食品出售;食品标签随卖随贴等。通常,食品标签的内容应完整真实。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及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标志和贮藏指南。
抓住商机 立刻联系
马上留言 共同发展
温馨提醒:本网站属于信息交流平台,倡导诚信合作、互惠共赢!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建议经销商朋友与厂家合作前,认真考察该公司资质诚信及综合实力,以免造成损失。